根据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<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>的公告》(2022第55号)的要求,疫苗生产企业应将其委托配送与仓储的有关情况向生产企业所在地、配送与仓储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,现将我省疫苗生产企业报告的疫苗委托配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| 序号 |
委托企业名称 |
委托品种目录 |
委托配送企业名称 |
委托配送区域 |
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|
委托仓储企业名称 |
委托仓储地址 |
委托仓储合同有效期 |
| 1 |
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|
冻干人用 狂犬病疫苗(Vero细胞) |
邯郸市志英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|
河北省 |
2026.04.01-2026.12.31 |
邯郸市志英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|
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郑家岗路8号;邯郸市邯山区机场路西侧、南环路以南。 |
2026.04.01-2026.12.31 |
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26年4月28日